7月12日,大众网记者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截至6月30日,济宁市国一及以下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省内率先实现动态清零,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机械15091台。
01强力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迭代升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立足于早、着眼于全,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数大、排放重的特点,早在2018年就开始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行政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编尽编、应登尽登,累计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68424台、全省数量第1,占全省总数的10.54%。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省内率先开展移动源更新迭代工作,“减老旧、增清洁”双向发力。
02提前完成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
2021年,济宁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将市主城区二环以里划定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2022年3月底前济宁市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进一步扩大至各县(市、区)建成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在全省率先完成划定工作。通过重新划定后,全市新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作业区域647.6平方公里,预计将有2.8万余台高排放机械不能再进入已划定区域作业,倒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升级换代。
03超前谋划推进高排放老旧机械报废更新
2021年起,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就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迭代升级工作,将高排放老旧机械报废更新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在省生态环境厅政策和资金支持下,2022年,济宁市成功争取成为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新换旧”试点城市。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累计完成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2198台,倒逼省外销售816台,境外销售31台,全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动态清零。
04全面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管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济宁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非道路机械路检路查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2022年完成45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定位设施安装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组织开展了2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市级层面监督性检测。近年来,累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50654台,合格率98.64%,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4264台,合格率93.14%,查处冒黑烟、闯禁区作业、超标排放等各类问题257个,处罚118.55万元,有力地打击了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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