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座谈会
在济南召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2012年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试点工作启动会”的会议精神,认真总结、 细致分析、座谈交流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工作情况,经报请山东省商务厅批准,山东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座谈会于2012年8月6-8日在山东济南召开。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山东省物资集团总公司郑玮总经理,山东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刘述平副处长,山东省工商局市场处马英聚副处长,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常瑞华调研员,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尹爱芹主任,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赵华董事长出席会议,山东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认证企业及其回收服务网点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郑玮会长做的“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工作刻不容缓”的动员报告,郑会长从以下四方面阐述了企业升级改造的重要性。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的现状迫使企业必须尽快升级改造;2、严格标准要求,促使企业全面升级改造;3、要通过实施企业升级改造实现企业发展的更高目标(全面提升企业的拆解水平、全面提高企业的环保水平、全面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4、完成企业升级改造工作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会议听取了赵华常务副会长出访日本学习考察的经验介绍和行业近期焦点热点问题的通报。
会议邀请省直部门的领导作了大会发言。山东省商务厅市场体建设处刘述平副处长就如何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谈了三点意见:一是回顾上半年工作的特点:1、企业回收拆解出现恢复性增长;2、企业升级改造力度加大;3、城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更受重视,可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更多资源。二是商务部天津会议有关情况。三是下半年的主要工作:1、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的通知》精神;2、继续做好企业升级改造工作。山东省工商局市场处马英聚副处长围绕山东省工商局近期在全省开展的“关于开展机动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工商市字【2012】292号)活动提出了要求:一是检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是否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等违法行为。山东公安厅治安总队常瑞华调研员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在受理报废汽车时应做好记录,认真识别来路不明的报废汽车,及时汇报发现的可疑现象等提出了治安要求。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尹爱芹主任就近期在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的“关于切实提高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及驾驶人审验率的通知”中,反映集中的凭车主灭失承诺办理大中型客货车注销中的问题作了解释,并采纳了协会向其反映的意见,又于2012年7月20日发出“关于规范办理大中型客货车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作出明确的说明,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会议邀请了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潍坊市鸢飞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威海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介绍了企业实施升级改造的经验和做法。
协会秘书处向大会通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2012年上半年的动态。
会议围绕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讨论稿)的修改完善和如何积极行动起来,做好企业的升级改造工作进行了座谈。大家一致认为:
1、《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作为指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重要法律应尽快出台,并发挥作用;
2、国家商务部开展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是非常必要及时的,把它从再生资源市场体建设中剥离出来是非常科学、非常必要的;
3、国家实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要树立示范、统一标准、集中要求、分批实施、全面升级;
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在自身挖掘潜力、自筹资金的基础上,寄希望得到国家的支持和扶持;
5、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指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打击、彻底取缔非法经营,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保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本次会议内容充实,时间紧凑,成效显著,反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