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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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企业: 为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经充分征求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省级协会意见后决定,对全行业近年来发展较好具有一定示范性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达到升级改造标准要求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授予荣誉牌匾。 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牌匾和申请条件 1、牌匾名称:《废旧商品再生示范基地》(样式附后) 2、申请条件:具备两项条件之一的: (1)被评为国家部委级项目; (2)年回收量20万吨以上,或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场地、厂房建设布局合理,加工设备齐全,加工生产中无二次污染产生。 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牌匾和申请条件 1、牌匾名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达标企业》(样式附后) 申请条件: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合格企业。 2、牌匾名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示范企业》(样式附后) 申请条件:获得国家部委级资金支持,并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并能起到一定示范作用的企业。原则上每省不超过两家。 三、同一企业可同时获得《废旧商品再生示范基地》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达标(示范)企业》两块牌匾;但获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示范企业》牌匾的企业,不再授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达标企业》牌匾。 四、申请方式 1、企业自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用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向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2、省级协会推荐:省级协会按照上述条件,并根据本省企业情况进行推荐,由被推荐企业向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提出申请。 五、牌匾颁发方式 牌匾不收取费用,在召开全国性会员大会时颁发。 请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申请资料报到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淼、张玉明 联系电话:010-68392542 68392876 传真:010-68573884 电子邮箱:lys@crra.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 2、牌匾式样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
附件1
授予荣誉牌匾优秀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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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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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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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牌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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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牌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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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条 件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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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