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文件
鲁物再协字(2011)第09号
关于收缴2011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章程》和《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的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协会2011年各项工作的尽快落实,为全年工作提供有利的支撑。协会2011年度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已经开始,请会员单位按照《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会员会费交纳标准》的要求,积极做好协会2011年度的会费收缴工作。同时,鼓励会员单位为支持协会更好地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自愿向协会捐赠。协会的工作离不开会员单位,特别是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鼎力协助。2011年协会的各项工作希望继续得到您的热切关照,实现协会改革、发展、稳定、提高的服务目标。
收费标准:会长8000元/年;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元/年;会员单位400元/年。会员单位捐赠数额不限。
特此通知。
附:协会收费银行帐号:
户 名: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
开 户 行:济南市工商银行南辛支行
帐 号:1602006609014485877
二0一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