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文件
鲁物再协函字(2008)第01号
关于进一步理顺行业管理渠道的函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的关怀下;在省经贸委、监察厅、工商局、公安厅、发改委、交通厅、环保局、国税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民政厅的监督指导下,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成立近10年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在全省行业团体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为进一步提升协会的服务职能,使协会工作不断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实现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和全国兄弟省市物资再生协会的主体统一。我会于2008年7月召开了更名后的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新一届理事会,讨论通过了《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发展规划》。新一届理事会对协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协会的服务宗旨和工作程序。为了配合协会新一届理事会开展好工作,理顺管理渠道和工作程序。特致函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明确: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是山东省报废汽车、物资再生、废旧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唯一合法的行业组织,为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和联络,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混乱,国家对该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调研、信息交流、开展活动等,请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直接与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联系,由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统一组织落实,以维护行业的正常管理秩序。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抄 送: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江苏省物资再生协会、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
宁夏自治区物资再生协会、吉林省物资再生协会、黑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江西省车辆报废金属回收协会.
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文件
鲁物再协字(2008)第015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协会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的关怀下;在省经贸委、监察厅、发改委、工商局、公安厅、交通厅、环保局、国税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民政厅的监督指导下;在各理事单位的积极参与下,协会成立近10年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在全省行业团体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为进一步提升协会的服务职能,使协会工作不断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我会于2008年7月召开了更名后的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新一届理事会,讨论通过了《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发展规划》。新一届理事会对协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协会的服务宗旨和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是山东省报废汽车、物资再生、废旧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唯一合法的行业组织。为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混乱。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理事单位若有问题或异常工作向国家和省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时,请首先向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反映,由协会统一汇总反映、协调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也由协会统一组织,以维护行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工作程序。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