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调整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淘汰方案 延长补助时间
中国青年网北京11月6日电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42号)指出,为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淘汰,北京市特延长淘汰补助时间到2019年10月31日,而车主申请政府补助的截止日期由2019年10月20日延长为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是指2013年7月1日(不含)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运车(包括轻型载货柴油车、中型载货柴油车、中型牵引柴油车、重型载货柴油车和重型牵引柴油车,不含黄标车)和2013年7月1日(含)以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
补助标准按报废或转出时间分为三档,调整后,第二档补助时间由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第三档补助时间由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20日调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责编:王紫、胡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