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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报废黄标车 政府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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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报废黄标车 政府发补贴

日期:2016年5月31日 09:10
 

宝鸡:报废黄标车 政府发补贴

2016-05-20    来源: 宝鸡市新闻网    
 

      SMM网讯:近日,有不少市民将开了十几万公里的私家车开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报废拆解,他们的举动令不少人疑惑,私家车不是没有报废年限么,怎么才开了那么点公里数就去报废?原来,这是我市按照省交管部门要求,对被定性为“黄标车”的私家车统一要求报废。那么,何为“黄标车”,报废标准又是什么? 5月19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黄标车”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

  市车管所工作人员王炳峰介绍,“黄标车”是指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被称为“黄标车”。

  可有人不解,凡是汽车都会有尾气,为什么偏要对“黄标车”揪住不放?近年来,我市也经常出现雾霾天气,雾霾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机动车尾气污染是一大主因。王炳峰告诉记者,在机动车中,“黄标车”尾气排放稳定性差,尾气污染量大、浓度高, 1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平均相当于 5-10辆新车的排放量,其中的硫酸盐和硝酸盐、亚硝酸盐是PM 2.5浓度增大的主因。

  另外,“黄标车”多数使用年限长、机械设备老化、保养不到位、车辆安全状况较差,排放的尾气达不到环保标准。

  淘汰“黄标车”政府有补贴

  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各级政府近年来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这其中就有从源头治理“黄标车”。为治理“黄标车”,市交警支队对市区经二路、中山路、新建路、行政大道、东风路、高新大道等主干路段,全天禁止“黄标车”和“无标车”通行,并将“黄标车”列入稽查布控系统,一旦发现违规上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扣3分。

  今年3月,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 7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等5部门 2015年出台的《全省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精细化治理模式,建立完善政府主导、财政补贴、淘汰更新、源头清理和上门回收的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确保“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常态化稳步推进。

  那么,淘汰“黄标车”对车主咋样进行补偿?王炳峰介绍,去年,市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和公安局4部门发布通告,对“黄标车”淘汰补贴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最高补贴1.8万元,最低 4000元。该补贴标准已从 2015年执行,截止到 2017年5月 31日。淘汰时间越晚,享受的补贴金额越低,最低只享受规定补贴金额的50%。

  2300余辆“黄标车”今年要淘汰

  去年底,我市启动《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预警,同步启动应急响应。交警部门积极行动,上路严查“黄标车”,为治污降霾出力。据了解,去年我市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3597辆。“‘黄标车’就像‘黑老鼠’,开上它污染环境不说,还害得我们经常要去检测,麻烦得很,不如淘汰算了!”私家车主刘师傅说,自己就是主动把车开去要求报废的。其实,在我市像刘师傅这样主动要求报废“黄标车”的车主不在少数。不少人认为,按要求淘汰,不光可以领到补贴,更能让宝鸡的空气质量改善,何乐而不为呢!

  王炳峰介绍,根据宝鸡市“黄标车”的存量,省公安厅、环保厅等部门今年下达我市 2368辆“黄标车”淘汰任务,要求必须在 10月底前全部淘汰。为此,市政府专门召开“黄标车”淘汰治理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市县两级成立“黄标车”淘汰治理领导小组,公安、环保、商务和财政等部门要联合办公,细化分解任务,严格落实限行措施,扩大“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禁行范围,由市区扩大到县级区域,确保我市治污降霾取得实效。

 

会长单位: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原山东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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